财务处

通知公告 更多 >>
【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
2024-09-13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24-2025学年收费目录清单
2024-07-02 收费类别 收费项目 收取对象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执收单位 执行时间 备注 一、收费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学费 技师学院学生学费 中职生 元/生/学年 2400 鄂价费〔2017〕1号 财务处 2024.9-2025.8   高职学生学费 高职生 元/生/学年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2024-03-20   一、单位主要职责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以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和培养预备技师、高级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行业企业在职职工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训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设置12个管理机构、5个教学机构,分别是: 1.管理机构(12个)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事务协调组织及实施。 纪检监察处: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处: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 财务处:负责财务和资产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和解读
2023-09-06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父母     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三、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
【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3-09-06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